根据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460号)第23条、《取水许可管理办法》(水利部令第34号)第31条之规定,现将由本局审批发放和吊销、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2017年度,我局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1家,延长取水许可期限6家,到期失效2家。截止公告之日,由我局审批发放的有效取水许可证共8家。
附件:一、上年度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
二、延长取水期限的取水户
三、上年度注销、吊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
四、本年度持有有效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
联系人 姓名:沈盛湘 电话:5766846
厦门市水利局
2018年1月18日